符者,合也,信也。
以我之神,合彼之神;以我之氣,合彼之氣。神氣無形,而形於符。此作而彼應,此感而彼靈,果非於符乎。天以龍漢開圖,結氣成符。人以精神到處,下筆成符。天人孚合,同此理也。書符之法,不過發先天之妙用,運一氣以成符。
人但知其神之神,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。近世學法之士,不知無為為真功,自然為上道,自知不明,自信不及,欲窮究何者為符竅,何者為筆法,茲不得已。略陳其要,實為記念,初非真詮。其訣曰:先澄澄湛湛,絕慮凝神,使其心識洞然,八荒皆在我闥,則神歸氣復,元神現前,方可執筆。以眼瞪視筆端,思吾身神光自兩規中出,合乎眉心,為一粒黍珠在面前,即成金線一條,光注毫端,便依法書篆,存如金蛇在紙上飛走,定要筆隨眼轉,未曾下筆,已自分明。妙於行持者,尤當於朱墨外用工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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